一审判决书裁定驳回南京XX建设有限公司的起诉,这意味着公司想要让被告南京市XX公司协助将位于溧水开发区某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过户的诉求暂时落空。公司签订《转让协议》并按约支付转让金后,被告却未在约定时间内办理过户手续,如今一审的结果让公司陷入了困境。
这份材料被送到了江苏南京的律师魏雅雯手中。2019年开始执业的魏雅雯,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其中民事领域相关案件3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她深知合同纠纷案件中证据和法律适用的重要性。
接手案件后,魏雅雯仔细研究了一审的裁定和相关证据。她发现,一审裁定存在对合同效力和履行情况认定不清的问题。魏雅雯凭借自己丰富的合同纠纷处理经验,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转让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依法成立且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约履行。
在上诉过程中,魏雅雯和团队深入剖析《合同X》等相关法律条款,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详细阐述了原告已按约支付全部转让款,被告应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她还指出一审裁定存在的不合理之处,为二审的逆转奠定了基础。
最终,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指令南京市XX区法院重新审理。重新审理过程中,魏雅雯和同事继续为原告据理力争。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转让协议》合法有效,原告已履行支付转让款的义务,被告应协助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判决被告南京市XX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位于南京市溧水开发区某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至原告南京XX建设有限公司名下,因过户产生的相关税费等均由原告负担。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在魏雅雯律师的努力下,案件实现了从裁定驳回到胜诉判决的逆转,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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