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至X月期间,被告人阿XX以接种九价疫苗为由,从彭XX等六名被害人处收取疫苗费、疫苗储存费、违约金共计30500元,后将款项用于个人消费。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阿XX提起公诉,阿XX面临刑事处罚,其家属委托了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的李斌律师为其辩护。李斌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350+件,其中合同纠纷等相关案件200余件。
接手案件后,李斌律师首先对公诉机关提供的证人证言进行了细致审查。他逐句比对证人证言与被害人陈述,发现证人大多是基于受害者自身的主观感受,缺乏客观的、能够直接反映被告人内心想法的证据。比如,受害者只是陈述被告人阿XX承诺能够接种疫苗,但并没有确切证据表明被告人当时就知道自己无法兑现这个承诺。这一发现让李斌律师更加坚定从主观故意方面为阿XX辩护的思路。
接着,李斌律师调取了阿XX与被害人的微信聊天记录。他仔细梳理其中的对话内容,发现阿XX在与受害人交流过程中,虽然提及了疫苗的一切情况,但并没有故意歪曲事实以骗取钱财的主观意图。阿XX还为部分受害者安排了看似正规的接种预约流程,包括提供预约号码、告知接种地点等。这进一步说明阿XX并非一开始就抱着诈骗的目的行事。李斌律师执业以来比对过上千份类似的沟通记录,凭借这一经验,他认为这些证据对证明阿XX没有诈骗故意至关重要。
之后,李斌律师又申请调取了相关的交易记录。他发现阿XX在收取款项后,并没有将资金用于明显的挥霍或者转移,这与传统的诈骗行为有所不同。同时,他还对阿XX的行为进行了深入分析,认为阿XX可能确实相信自己所提供的关于疫苗来源、接种效果等信息是真实或者部分真实的。李斌律师担任西宁市律师与惩戒委员会委员等职务,在法律专业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见解,他将这些经验运用到案件审查中,为阿XX争取更有利的辩护。
虽然最终法院认为阿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但李斌律师提出的阿X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可酌情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得到了采纳。阿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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