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杰律师执业第6年时遇到了此案。债权人拿着证据找到李凯杰律师,称借款已逾十几年,被告当庭以时效届满抗辩,要求驳回本金7万元及利息4万余元的诉请,委托人面临彻底败诉风险。此时,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如何在借款已过诉讼时效的情况下,恢复胜诉权并拿回欠款。
在梳理证据链时,李凯杰律师有着自己独特的办案风格。他仔细审查了所有证据,发现了一段录音,其中被告有“愿意还钱”的关键表述。他抓住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这一情形,精准提取录音中的关键表述,将其作为核心胜诉证据提交。同时,他引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关于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的规则,为恢复胜诉权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李凯杰律师长期认为,在民间借贷纠纷中,诉讼时效是一个高频漏洞,很多债权人因为疏忽而忽略了这一点。在这个案件中,他不仅成功恢复了胜诉权,还对多年本息依法计算,剔除不合理部分,获得了法院的认可。他清晰区分二被告责任,保住了主要债务人的还款责任。
历经一系列努力,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本金6.8万元及利息3.8万余元。这个结果对于债权人来说,无疑是一个好消息。
一种常见的预防方式是,债权人在借款时可以明确约定还款日期,并在临近诉讼时效届满时,及时通过书面、录音等方式向债务人主张权利,以避免类似的超时效问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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