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受雇于被告一从事钢筋绑扎及带班管理工作,结算后被告一尚欠45000元劳务报酬未支付。原告多次催收无果,委托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的罗心艳律师提起诉讼。然而,被告一辩称款项应由被告二支付,被告二则称与案涉劳务纠纷无关,双方互相推诿责任,使得案件事实认定陷入困境。
2022年开始执业的罗心艳,毕业于贵州医科大学法学(医事法方向),在贵州-遵义地区已承办300余起案件,其中民商事案件200余件,在处理劳务纠纷方面经验丰富。她秉持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
罗心艳律师首先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原告为案涉项目提供劳务以及双方结算后确认尚欠劳务报酬的相关证据。在2024年7月的庭审中,她充分举证质证,清晰陈述案件事实,主张二被告承担共同付款责任,并就逾期利息计算标准及维权费用的主张进行详细说理。针对二被告的答辩意见,罗心艳律师逐一反驳,指出被告一未举证证明原告与被告二存在劳务合同关系,也未证明其与被告二存在关联;被告二虽否认与被告一的合同关系,但无相反证据推翻原告提供的劳务事实相关证据。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原告与被告一之间的劳务合同关系依法成立,被告一拖欠劳务报酬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付款责任,驳回原告要求被告二承担责任的诉请。原告成功追回拖欠的劳务报酬45000元及相应逾期损失,核心维权诉求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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