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桥梁施工与养护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之后养护公司操作人员作业时致劳务公司员工触电重伤,劳务公司垫付医疗费后追偿遭拒。在此困境下,劳务公司委托了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的许青山律师。
许青山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他服务于达州地区,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商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作为四川宕渠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许青山秉持“律师不是天使也不是魔鬼,而是通过参与司法活动的整体过程去实现并体现正义”的执业理念,以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执业态度投入到案件中。
面对案件的争议焦点,许青山充分发挥专业能力。对于劳务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后是否有权向侵权方追偿医疗费这一问题,他依托租赁合同明确的安全责任条款,收集并固定了作业人员操作失误与员工触电受伤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据。他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厘清了工伤保险责任与第三方侵权责任的并行关系,有力地否定了被告“工伤保险覆盖即免除侵权责任”的抗辩。
在认定养护公司操作人员是否存在操作失误及应否承担赔偿责任方面,许青山仔细审查租赁合同和事故发生的细节,发现养护公司操作人员未尽安全注意义务,检测车未与高压线保持安全距离,违反了合同约定,为劳务公司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依据。
对于受伤员工是否属于保险合同中的“第三者”这一关键问题,许青山通过对保险合同条款的深入解读和对事故现场情况的分析,成功将作业平台上的受伤员工认定为保险“第三者”,突破了保险公司“车上人员免赔”的抗辩,实现了保险直接赔付,最大化保障了委托人债权的实现。
最终,在许青山律师的努力下,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劳务公司医疗费457342.65元,劳务公司全额追回垫付的医疗费,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许青山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服务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达州地区的法律实务中成功解决了作业触电受伤追偿案中的痛点与难点,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精准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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