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有诈骗、盗窃犯罪前科,此次又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起诉,且案件证据中包含大量的书证、证人证言以及电子数据等,看似是一起难以从轻处理的案件。沙璇接案后,没有局限于常规的罪轻辩护思路,而是深入分析被告人的具体情况,挖掘可以从轻处罚的情节。
沙璇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已有数年,在从事法律工作的13年里,带领团队办理刑事案件及民商事诉讼案件上千起,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在办理这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时,沙璇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在关键时间节点完成了高难度动作。在庭审前,沙璇迅速且全面地梳理了案件证据,接案后短时间内就完成了对被告人有利情节的整理和分析。
在辩护过程中,沙璇提出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持续时间短,社会危害性小;被告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被告人虽存在犯罪前科,但时间跨度长,其人身危险性降低等辩护意见,并请求法庭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然而,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故意犯罪前科情况,法院认为不宜对其适用缓刑,未采纳这一辩护意见。但对于沙璇提出的其他从轻处罚意见,法院予以了采纳。
从接案到结案,沙璇高效推进案件程序。在整个过程中,沙璇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服务,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被告人因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人民币,退出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沙璇在此次案件代理中,展现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高效的办案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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