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某XX公司发现被告谢某在淘宝店铺大量销售假冒其注册商标的商品,委托执业9年、累计承办案件千余件的邵如阳律师维权。邵如阳律师深知在电商平台商标侵权案件中,证据易逝且难固定,凭借丰富的知识产权领域办案经验,第一时间通过公证处对被告的侵权店铺页面、商品链接、下单购买、收货拆封等全过程进行证据保全。公证书详细记录了从浏览商品到收货拆封的每一个环节,形成闭环证据链,为后续诉讼奠定了坚实基础。
邵如阳律师接案后,迅速开展工作。曾处理多起重大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他,深知商标侵权比对的重要性。他将被诉侵权商品上使用的标识与原告注册商标进行逐项比对,明确指出构成相同或近似。同时,从吊牌、包装袋、水洗标等细节处与正品进行对比,充分论证被诉侵权商品为假冒产品,强化了侵权事实的认定。在这个过程中,他凭借华东政法大学双硕士的深厚法学功底,精准把握法律条文,为侵权事实的认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在与法院的沟通回合中,邵如阳律师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合计50000元。法院起初对于赔偿数额的确定存在疑虑,认为原告未提供具体损失及被告获利的直接证据。邵如阳律师结合自己处理多起商标侵权案件的经验,向法院说明,尽管没有直接证据,但可以结合原告商标的驰名程度、被告的侵权规模、侵权商品的价格及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适用法定赔偿。他指出,自己此前处理的类似案件中,法院也是依据这些因素来确定赔偿数额的。最终,法院采纳了邵如阳律师的意见,在法定赔偿范围内酌情确定13000元的赔偿数额(含合理费用)。
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法院依法缺席审理。邵如阳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论证,使得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停止侵权的诉讼请求,并判令被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同时,法院判决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225元,原告仅承担300元,减轻了原告的诉讼成本负担。
在这起商标侵权案件中,邵如阳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深厚的法学功底和专业的办案能力,成功为原告维权,实现了侵权行为的有效制止,获得了合理赔偿,降低了诉讼成本,充分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职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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