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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冒注册商标罪案现转机,程豪律师助力被告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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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7 · 1530人看过
导读:程豪律师自2014年执业,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承办百余件刑事案件,在多起案件中辩护意见获司法机关采纳。在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中,为被告成功争取到缓刑,有效维护了当事人权益。
假冒注册商标罪案现转机,程豪律师助力被告获缓刑

程豪律师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自2014年执业以来,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在多起案件中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得到了司法机关的采纳,取得了显著的辩护成效。

刑事辩护领域,程豪律师有着丰富的实战经验。他长期专注于金融犯罪涉税犯罪职务犯罪等复杂、专业性强的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在众多刑事案件中,他成功为被告人争取到不起诉、缓刑的结果,实现了罪轻辩护,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民商事纠纷方面,程豪律师也成绩斐然。他曾为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与对方南京XX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进行代理,成功驳回对方公司所有诉请,为中交公司免于300余万元赔偿责任。在婚姻家事领域,虽然未详细提及具体成果,但他凭借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也能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下面来看程豪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案例——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在这起案件中,程豪律师担任被告黄XX的辩护人。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黄XX占股95万元并为公司法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和管理;被告人戴XX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及部分发货工作;被告人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防伪标签及部分记账、发货工作;被告人孙XX负责PPR管材及配件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被告人孙XX负责PVC管材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协同南京市质监局对被告单位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

被告黄XX的核心诉求是希望能减轻刑罚,争取缓刑。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首先,被告单位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证据确凿,这给辩护工作带来了很大压力。其次,假冒注册商标罪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处罚较为严格,想要争取缓刑难度较大。再者,审计报告作为重要证据,其专业性和权威性对案件走向影响很大,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技能去质证和反驳。

程豪律师制定了一系列策略。在法律依据方面,他深入研究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条款,以及关于缓刑适用的条件。他指出,虽然被告单位存在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但被告人黄XX在案件中具有一些从轻处罚的情节,如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等。在谈判和诉讼技巧上,程豪律师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强调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和悔罪表现。同时,他对审计报告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质证,指出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不合理之处,降低审计报告对案件的不利影响。

在这起案件中,程豪律师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他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准确把握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为被告人找到了从轻处罚的依据。在证据组织方面,他对审计报告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分析,提出了合理的质疑和反驳,削弱了公诉机关的证据力度。在谈判时机的把握上,他选择在合适的时间与公诉机关进行沟通,充分表达被告人的悔罪态度和从轻处罚的诉求,为争取缓刑创造了有利条件。

这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普遍价值。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假冒注册商标等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日益增多,此类案件的处理不仅关系到当事人的权益,也关系到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于同行来说,这起案件提供了一个成功的辩护范例,展示了如何在复杂的案件中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对于当事人来说,这起案件提醒他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知识产权,同时在面临法律问题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程豪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认真负责的办案理念,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努力维护当事人的最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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