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未缴社保、违法派遣,两公司连带赔偿工亡待遇91万余元

未缴社保、违法派遣,两公司连带赔偿工亡待遇91万余元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7 · 1807人看过
导读:在一场关于工亡待遇的纠纷中,最终法院全额支持了91万余元的工亡待遇,并判令两家公司连带担责。代理此案的是内蒙古启韬律师事务所的杨洋律师,他自执业以来,已承办各类民商事、刑事案件超130件,擅长处理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劳动仲裁等案件。
未缴社保、违法派遣,两公司连带赔偿工亡待遇91万余元

这是一起劳动工伤纠纷案件,上诉人是内蒙古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和包头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被上诉人是王X和韩XX。争议焦点在于两家公司是否应当对王某某的工亡承担责任,以及如何承担责任。包头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认为与王某某无劳动关系、自身无过错;内蒙古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也试图逃避责任。

王某某的家属最初掌握的证据有:生效判决确认王某某与包头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内蒙古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为用工单位;王某某于2021年11月26日上班前换衣时突发疾病死亡,人社局认定视同工伤。然而,还缺少能有力证明两家公司过错和应承担连带责任的完整证据链。

杨洋律师介入后,展开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首先,深入调查内蒙古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资质问题,收集到其无派遣资质却将王某某二次派遣至内蒙古某特种钢管公司的证据,这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同时进一步梳理王某某与包头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的劳动关系证据,确定该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的事实。

在庭审中,王某某家属方提供的生效判决固定了劳动关系,证明包头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必须担责;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证据,表明该公司应按标准全额支付工亡待遇;内蒙古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违法二次派遣的证据,说明其对劳动者损害应与派遣单位连带赔偿

包头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和内蒙古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无劳动关系”“无过错”等抗辩理由。杨洋律师针对“无劳动关系”,用生效判决进行回应;对于“无过错”,以公司未缴社保和违法派遣的证据予以反驳。

最终,法院判决包头市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支付丧葬补助金43164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76680元,合计919844元;内蒙古某农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驳回两家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杨洋律师在处理此案证据问题上,采取先精准锁定争议核心,再围绕核心收集劳动关系、工伤认定、用工过错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的方法论,有力地反驳对方的抗辩,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