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权法律师自2018年起在江苏正气浩然律师事务所任执业律师,现为该所合伙人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劳动工伤、婚姻家事和行政争议领域相关案件就成功办理了200余件,尤其专精于劳动工伤案件,占比约75%。他还担任常州市律师协会第五届教育培训考核委员会委员、第五届立法与行政委员会委员,并且曾受邀参加常州交通广播电台《有请大律师》栏目担任嘉宾律师。
在这起仲裁案中,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工资6692元、加班费2206元、经济补偿4000元。常州市钟楼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依法组织双方调解。杨权法律师和团队积极参与调解过程,在仲裁委的主持下,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本着自愿、平等协商的原则,就争议事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仲裁委出具仲裁调解书。协议规定,双方劳动关系于2025年9月19日解除;被申请人于2026年3月24日前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申请人调解款8000元,该款项包含工资、加班工资、经济补偿等全部费用,逾期未付需另行支付违约金2000元,申请人可就未履行部分及违约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再无其他劳动争议。
无独有偶,还有一起劳动纠纷也展现了杨权法律师的专业能力。2017年9月8日入职的一名劳动者,在职期间每日工作超12小时,每月仅4天休息日,还有节假日加班情况。2024年11月30日,他发现办公系统账号无法登录、工作设备无法正常使用。之后他向关联公司邮寄《返岗正常参加工作请求书》,却收到《停工待岗通知书》。2025年1月7日,他以被申请人未提供劳动条件、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发送《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随后提起劳动仲裁,提出确认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加班工资和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四项诉求。
被申请人辩称已足额支付工资及加班费,申请人系主动离职,且存在收取好处费、虚假报销的行为,公司安排待岗是为调查此事,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常州市新北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仲裁委经审理查明,被申请人提供的待岗理由前后矛盾,且未提交书面答复。最终,仲裁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74039.4元,对其余仲裁请求不予支持。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劳动纠纷中,无论是劳动者还是企业,都需要重视法律问题。劳动者要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遇到加班未支付报酬、被无故停工待岗等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解决。企业则要依法依规经营,避免因劳动纠纷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杨权法律师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学功底(复旦大学在职法律硕士的学习经历让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这两起劳动纠纷案件中都找准了关键突破口。在第一起案件中,他推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让双方都能接受结果,避免了进一步的纠纷;在第二起案件中,他抓住被申请人待岗理由矛盾的关键,为劳动者争取到了应有的经济补偿金。这就是这两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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