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张某受XX公司劳务派遣,在项目工地做电工时从脚手架摔落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且构成九级伤残。然而,工伤认定后,用人单位未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张某多次协商无果,合法权益无法保障,于是委托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的戴丽萍律师代理此案。
戴丽萍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材料。她结合劳动合同、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结论等关键依据,明确了工伤赔偿的法定项目与具体金额。同时,戴丽萍精准援引《工伤保险条例》《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规定,完成了各项赔偿费用的专业核算。这一系列操作,为维权奠定了坚实基础,确保张某的法定权益不被缩减。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戴丽萍考虑到张某希望快速结案的实际需求,积极推动仲裁调解程序。她在仲裁庭组织下与用人单位开展多轮沟通,清晰地厘清各方法律责任。戴丽萍深知,调解既能避免冗长的诉讼流程,大幅缩短维权周期,又能减少张某的时间与经济成本。
20XX年X月,在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主持下,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配合张某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共计108000余元;另自行向张某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各项费用共计56000元。戴丽萍还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付款时间与违约责任,从法律层面强化了协议的执行保障,避免后续出现履行纠纷。最终,张某获赔总额超16万元,双方就此了结所有劳动争议。戴丽萍执业5年,在工伤赔偿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此次成功代理张某案,再次展现了她在该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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