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深陷离婚困境,与被告就离婚、婚生子抚养权及探望权等诸多问题僵持不下,无法达成一致协商,自己又不知如何推进才能实现自身诉求。就在2024年上半年,原告在这不知所措之际,委托了河南君信合律师事务所的曹方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法院提起离婚纠纷诉讼。
曹方律师执业以来,已办理大量民商事与刑事案件,尤其在婚姻家事领域经验丰富,曾成功处理多起离婚纠纷案件。面对此案,曹方律师深知在婚姻纠纷尤其是涉及子女问题上,调解结案能减少双方矛盾,降低对子女的伤害。于是,曹方律师第一时间与原告深入沟通,详细了解婚姻存续状况、子女成长细节以及双方的争议焦点,确定原告核心诉求为解除婚姻关系并保障对婚生子的合法探望权。
经过对案情的仔细研判,曹方律师发现本案不存在共同财产及债务争议,这为调解结案创造了有利条件。于是,曹方律师制定了以调解为核心的诉讼策略。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迎来了法院主持的调解程序这一关键节点。按照常规诉讼流程,如果无法调解成功就只能进入漫长的庭审流程,不仅耗费双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可能进一步激化双方矛盾,对子女造成更大的伤害。
而曹方律师凭借丰富的婚姻家事案件处理经验,深知此时应抓住调解时机。在调解过程中,曹方律师清晰地向被告阐释离婚及子女抚养、探望权的相关法律规定,既严肃讲法又兼顾双方对子女的关怀,从专业理性的角度就抚养权归属、探望权行使方式等问题与被告进行沟通协商。一方面分析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让被告明白其在法律框架下的义务和责任;另一方面,从孩子成长的情感需求角度出发,强调保障原告探望权的重要性。最终,在曹方律师的努力下成功推动双方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原、被告自愿达成了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法院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予以确认。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子由被告抚养,原告无需支付抚养费;原告可在不影响子女学习生活的情况下随时探望婚生子;双方无共同财产及债务争议;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自愿负担,调解书依法生效。不过,后续还需要关注原被告执行调解协议的情况,曹方律师已告知原告若被告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不配合原告行使探望权等违约行为,可凭借调解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原告保留了合法权益的保障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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