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毛毡有限公司在一审败诉后,出人意料地提起上诉,主张陈XX系与其分公司建立劳动关系,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一动作给劳动者陈XX带来了极大的程序劣势,若上诉成功,陈XX的工伤维权之路将变得异常艰难。就在此时,张志来律师接受委托,介入此案。
庭审中,上诉人反复强调陈XX是与分公司建立的劳动关系。法官归纳的争议焦点为:用工主体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双方是否满足劳动关系成立的法定要件,以及未签书面合同情形下如何认定事实劳动关系。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劳动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他总结出一套严谨的应对策略:严格依据劳社部通知确立的三项标准,精准认定法律关系,并系统整理招聘简章、工装、工作群记录、工资转账、考勤、医疗垫付等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
张志来律师当庭展示证据并进行严谨论证。他指出,从招聘简章来看,是以总公司名义进行招聘;工装、工作群记录等都体现了陈XX是在总公司的管理下进行工作,具有人格从属性;工资转账也是由总公司账户支出,显示出经济从属性;而陈XX的工作内容与总公司的业务高度关联。他逐一向法庭阐述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招聘简章明确了总公司的招聘需求,工装是总公司统一发放,工作群里的任务安排也是总公司相关人员下达,工资由总公司转账,考勤也是总公司进行管理。”
面对张志来律师的有力论证,上诉人的代理人试图反驳,但显得苍白无力。在张志来律师的步步紧逼下,代理人沉默了许久,最终无法提出有效的抗辩理由。
2024年,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全部答辩意见,认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虽然本案成功确认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但后续的工伤认定、伤残鉴定、待遇赔付等程序仍在进行中。张志来律师表示,他为陈XX提供法律服务,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全面维护。若在后续过程中遇到问题,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为陈XX打通工伤维权的全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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