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在面临与王X的离婚纠纷时,王X起诉要求离婚并争夺婚生女抚养权,还要求杨某支付高额抚养费,而杨某坚决要保住孩子抚养权,认为对方主张的抚养费标准过高。双方多次协商无果,杨某的处境十分被动。
20XX年,杨某找到辽宁邦之律师事务所的李楠律师寻求帮助。李楠律师毕业于辽宁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专业,有着系统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执业期间,李楠律师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在婚姻家事领域有大量成功案例,处理抚养权争议经验丰富。面对杨某的困境,李楠律师第一时间决定梳理案件核心事实,制定“稳抚养权、谈抚养费、促调解”的诉讼策略。
在案件推进过程中,李楠律师展现出了出色的程序策略能力。在关键的庭审调解阶段,时间紧张且双方分歧巨大。按照普通代理思路,可能会陷入漫长的诉讼过程,耗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但李楠律师熟悉婚姻家事案件的调解程序规则,采取了非常规策略。他重点固定孩子长期随母亲生活的关键事实,这是法院裁判抚养权的核心考量因素。同时,针对男方主张的1500元/月抚养费,结合锦州市本地生活水平、5岁孩子实际生活教育支出以及男方的经济收入情况,明确指出该标准远超本地合理水平。
李楠律师围绕“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与男方王X、承办法官展开多轮沟通。一方面,向男方清晰说明孩子随母亲生活的稳定性与必要性,强调变更抚养权对孩子成长的不利影响,促使男方放弃争夺抚养权;另一方面,结合本地生活成本与男方经济能力,提出男方每月支付650元抚养费的调解方案,既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与教育需求,也兼顾男方的实际支付能力,避免后续履行纠纷。同时,针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儿童座椅,提出归女方所有的调解方案,快速解决财产争议,减少双方分歧。
最终,在李楠律师的专业调解与法律分析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自愿离婚,孩子由被告杨某抚养,原告王X每月支付650元抚养费,共同财产儿童座椅归被告所有,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不过,虽然此次调解成功,但后续还存在抚养费支付的监督问题。李楠律师告知杨某,若王X后续不按时支付抚养费,可依据调解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杨某保留了维护自身及孩子合法权益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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