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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15%的股东能否起诉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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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5 · 1681人看过
导读:持股15%的股东通常可以起诉债务人。若公司怠于通过诉讼追究债务人责任,符合条件的股东为维护公司利益,可依股东代表诉讼制度以自己名义起诉债务人。但股东需先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提起诉讼,监事会、董事会拒绝或情况紧急时,股东方可自行起诉。
持股15%的股东能否起诉债务人

在公司运营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债务人拖欠公司债务的情况。这时候,很多人会有疑问,公司里持股比例不同的股东,是否有权利去起诉债务人呢?就比如持股15%的股东,他们有没有这个资格和权利来起诉债务人呢?这不仅关系到股东的权益,也和公司的利益息息相关。下面就来详细分析一下这个问题。

一、股东起诉债务人的依据和条件

股东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直接起诉债务人的。根据法律规定,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公司的债权债务通常由公司来主张和承担。不过,在满足一定条件时,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代表诉讼来维护公司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当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公司怠于行使权利时,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股东可以直接提起代表诉讼;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起代表诉讼。持股15%的股东,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在符合持股比例的范围内。

比如,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债务人拖欠公司的货款迟迟不还,而公司管理层因为和债务人有某种关系,不愿意去追讨这笔债务。这时候,持股15%的股东就可以考虑是否通过股东代表诉讼来解决问题。

二、提起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

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前,需要先履行一定的前置程序。一般来说,要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还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只有当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比如,持股15%的股东发现债务人拖欠公司债务,公司却不管不问,股东先书面请求监事会起诉债务人。监事会收到请求后拒绝了,或者过了三十天也没动静,这时候股东就可以自己去起诉了。

三、诉讼中的举证要点

在股东代表诉讼中,股东需要承担一定的举证责任。股东要证明公司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证据可以包括合同、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同时,还需要证明公司怠于行使权利,比如提供公司管理层拒绝追讨债务的相关证据。

例如,股东要证明债务人拖欠公司货款,就要拿出双方签订的合同、发货单、对账单等证据。要证明公司怠于行使权利,可以提供自己请求监事会起诉的书面文件以及监事会的回复等证据。

四、股东代表诉讼的后果和影响

如果股东代表诉讼胜诉,所得利益归公司所有,而不是归提起诉讼的股东个人。股东提起诉讼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公司应当给予补偿。如果股东代表诉讼败诉,股东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诉讼费用,并且可能会对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关系产生一定的影响。

比如,股东代表诉讼胜诉后,债务人偿还了拖欠公司的债务,这笔钱会回到公司账户,而不是股东自己拿走。如果败诉,股东可能要承担法院收取的诉讼费等费用。

当持股15%的股东成功起诉债务人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很多问题,比如债务人是否会按时履行判决,公司如何分配追回的款项,其他股东对此次诉讼的看法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且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可靠的建议,让你在维护公司和自身权益的道路上更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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