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宁杰律所执业期间,居小森律师曾接手一起民间借贷案件。2021年4月17日,被告以急用钱为由向原告借款30,000元,原告通过微信转账完成交付,被告承诺一周归还。然而借款到期后,被告一直未还款,原告多次催讨无果后委托居律师提起诉讼。本案的核心难点在于被告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如何通过缺席判决程序为原告争取到全额胜诉。
居小森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首先,他梳理借款证据,夯实债权基础。整理微信聊天记录(确认借款合意)、微信转账电子凭证(证明款项交付)、催款记录(证明原告多次催讨),形成完整证据链。其次,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LPR标准计算逾期利息,最大化保障原告权益。最后,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律师依法申请缺席审理,法院视为被告放弃诉讼权利,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返还借款本金30,000元及逾期利息(以30,000元为基数,自起诉之日2022年7月6日起至实际还清之日止,按同期LPR计算)。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75元,由被告负担。原告无需再经历漫长等待,通过缺席判决程序成功追回全部借款本息。
结合江苏地区办案经验,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证据收集尤为重要。要注重保留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电子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同时,熟悉相关法律规定,合理主张逾期利息等权益。在被告缺席的情况下,依法申请缺席判决,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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