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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离婚协议追回拖欠多年的子女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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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5 · 107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王敏利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55人 执业9年
律所:陕西善睿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5201811051151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091324890
代表案例:11个
律师优势: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擅长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工伤、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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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XX年,赵XX与张XX协议离婚,约定张XX每月支付女儿1500元抚养费至学业完成,2023年3月起张XX停付。王敏利律师整理证据,反驳“无力支付”抗辩。法院判决张XX支付拖欠抚养费,并继续按约支付至原告年满18周岁,承担350元受理费。
凭离婚协议追回拖欠多年的子女抚养费

婚姻家庭纠纷中,离婚协议的履行问题时常引发争议。原告法定代理人赵XX与被告张XX协议离婚后,被告却突然停止支付抚养费,这一行为让原告母女的生活陷入困境。

原告张XX系未成年在校学生,母亲赵XX独自承担抚养压力本就不易,被告3月起无故停止支付抚养费,无疑是雪上加霜。在这样的情况下,原告委托了陕西善睿律师事务所的王敏利律师。

王敏利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9年时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婚姻家庭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接受委托后,王敏利律师第一时间展开行动,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迅速整理并核对了离婚协议、离婚证、原告身份信息及被告支付记录等关键证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王敏利律师认为,离婚协议中关于抚养费的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被告应当严格履行。然而,被告在庭审中提出“无力支付”的抗辩理由。针对这一情况,王敏利律师在庭审中指出,被告的支付能力问题不能成为其拒不履行法定及约定义务的正当理由。而且,原告正值高中求学阶段,日常开销较大,拖欠抚养费已严重影响原告的正常学习与生活。

庭审中,王敏利律师清晰陈述案件事实,逐项回应被告的辩称。他强调离婚协议中“直至学业完成”的约定体现了双方对子女教育的长远安排,应当予以尊重和保护。王敏利律师通过充分举证和有力辩论,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扎实的业务能力。

XX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全部抚养费。原告法定代理人与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按协议履行各自义务。被告3月起未支付抚养费,违反协议约定。

最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之规定,法院全面采纳了王敏利律师的意见,作出如下判决:被告张X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20XX年X月至20XX年X月的抚养费共计27000元;被告张XX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支付原告20XX年XX月至20XX年X月的抚养费共计9000元;被告张XX5月起每月月底前向原告支付抚养费1500元,直至原告年满18周岁止。同时,案件受理费350元由被告承担。

王敏利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成功帮助原告追回了拖欠的抚养费,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也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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