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张X受雇于XX劳务有限公司,工作时不慎受伤,经诊断为腰3、4右侧横突骨折及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为九级伤残。XX劳务有限公司为张X所在项目缴纳了工伤保险,但双方就工伤赔偿事宜未能协商一致。于是,张X委托戴丽萍律师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XX劳务有限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交通费等各项赔偿共计70962元。
戴丽萍律师接受委托后,凭借其在劳动工伤领域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开始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她结合工伤伤残等级、相关法律规定及案件实际情况,精准核算各项赔偿金额,为张X确定了合理的仲裁索赔数额,这为后续的维权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仲裁庭前调解阶段,戴丽萍律师积极发挥自己的沟通能力。她与对方代理人进行了深入的沟通协商,充分阐述了张X一方的主张及法律依据。戴丽萍深知,调解是解决劳动争议的高效途径,能够避免冗长的仲裁庭审程序,让当事人快速获得赔偿。
经过戴丽萍律师的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XX劳务有限公司于约定日期前一次性支付张X工伤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等各项赔偿共计56000元,若到期未付则加付违约金2000元,且双方就本次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纠纷一次性了结,再无其他争议。该调解协议经仲裁委员会确认,具备法律效力,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此次案件中,戴丽萍律师不仅通过专业核算为张X争取到合理的赔偿,还通过高效调解让张X快速锁定赔偿款。同时,她在调解协议中明确约定付款期限及逾期违约金,借助仲裁调解书的法律效力,有效降低了张X的维权风险,确保赔偿款能够按时足额到位。戴丽萍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在劳动工伤领域深耕细作,类似的成功案例还有很多,她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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