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支xx与被告王XX原系夫妻,和其他被告同属济南市市中区xx村一户籍户。2020年该村房屋拆迁,原告作为安置人员享有57平方米安置利益,安置房登记在王XX、王XXx名下。2023年8月原告与王XX离婚,未分割安置利益,多次协商无果后起诉,要求被告按市价支付对应折价款。毕业于宁夏大学获硕士学位的杨蕾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开启这场共有物分割纠纷的法律维权之旅。
诉讼流程把控
202x年XX月X日法院立诉前调解案件,杨蕾律师全程参与诉前调解,凭借执业多年处理大量案件积累的经验,仔细审查双方提交的材料,翻到拆迁安置协议的关键条款,确认原告的安置权益。202x年X月XX日完成证据交换,杨蕾与原告支xx及四被告均到庭,她逐一核对证据的真实性和关联性,对比不同时间的拆迁公告文件,为后续诉讼做足准备。202x年X月XX日正式民事立案,202x年X月X日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此时部分被告缺席。执业至今承办案件逾1000+件的杨蕾律师,在庭审中完整陈述事实与理由,展示证据,确保庭审效果。
专业价值体现
最终,被告王XX向原告支xx支付安置房屋折价补偿款60xx27.3元,还支付保全保险费1140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大部分由被告王XX承担,同时驳回原告要求王XXx支付折价款的诉讼请求。杨蕾律师以其专业能力,成功为原告争取到应有的合法权益,在共有物分割纠纷这一细分领域展现出专业深耕带来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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