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特大网络主播团伙诈骗案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熊XX、王XX、邱X、祁X、黄XX、龚XX、柯X等人通过成立公司,组织业务员冒充女主播,利用社交软件诱骗被害人在直播平台充值,诈骗全国各地上百名被害人,金额高达1324490元。这起案件性质恶劣,涉及人数众多、金额巨大,给被害人带来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朱建波律师于2021年介入此案。朱建波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百余件,尤其专精于经济犯罪案件辩护。他曾成功办理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如某国有银行副行长受贿案、金汇宜家非法集资案等。丰富的执业经验使他对这类诈骗案件的证据和情节有着敏锐的洞察力。
朱建波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提交的书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提取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他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注意到被告人王XX、邱X、龚XX、黄XX、柯X到案后第一次讯问时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当庭亦对其主要犯罪事实予以供认,这符合坦白情节。同时,龚XX、黄XX、柯X在犯罪集团中所起作用较小,应认定为从犯。此外,黄XX的家属代其赔偿被害人何XX2万元,柯X亲属代其退赔多名被害人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
在庭审中,朱建波律师依据这些关键情节,为被告人进行了有力辩护。他指出,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应从轻处罚;龚XX、黄XX、柯X系从犯,应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黄XX、柯X有退赔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应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采纳了朱建波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被告人王XX、邱X、龚XX、黄XX、柯X因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龚XX、黄XX、柯X因从犯情节,分别被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黄XX、柯X因退赔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的情节,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熊X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王X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邱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八万元;祁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黄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龚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柯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同时,各被告人需在相应金额内承担共同退赔责任,部分扣押物品依法没收或发还。朱建波律师在这起案件中,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为被告人争取到了较为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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