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建设公司在与某某市政公司签订《钢板桩租赁合同》后,陷入了一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困境。由于自身无建筑业企业资质,建设公司主张合同无效并要求自XXXX年X月X日起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然而一审法院却认定合同有效,且按XXXX年X月X日起算利息。面对一审不利的判决结果,建设公司在XXXX年X月向广东常成(高新)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此时距离二审开庭时间已经非常紧张。
介入此案的是2022年执业的郑捷峰律师,他执业以来年均参与及直接承办各类诉讼、仲裁与非诉讼案件不低于50件,总案件量超200件,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郑律师深知建设工程纠纷中合同性质及效力认定的重要性,他第一时间组织团队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决定从合同性质和实际履行情况入手,寻找突破点。
在二审程序中,时间紧迫成为了最大的挑战。按照常规思路,可能只是简单地对一审判决进行反驳,但郑律师凭借对建设工程领域程序规则的熟悉,采取了非常规策略。他没有局限于一审的争议点,而是深入研究合同内容和实际施工情况,充分论证合同性质实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上诉人无相应资质,合同应属无效。同时,他在紧张的时限内收集并整理了工程签单、发票、微信聊天记录等关键证据,以此证明工程已于XXXX年完工并结算,利息应自XXXX年X月XX日起算。
如果按照普通代理方式,可能只是围绕一审判决进行简单申诉,很可能错失证明合同无效和确定准确利息起算时间的关键节点。而郑律师的行动价值就在于,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充分的证据支持,改变了整个案件的走向。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郑律师的意见,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虽然本案二审获得改判,但建设工程纠纷可能还存在执行等后续问题。郑律师告知当事人,若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与他沟通,他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比如申请强制执行、调查对方财产线索等,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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