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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龙律师:他虚开巨额发票,最终获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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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3 · 1844人看过
导读:一个企业老板为了偷逃税款,虚开了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最终却获得了缓刑。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故事?
李小龙律师:他虚开巨额发票,最终获缓刑

案件事实背景

2015年至2021年,上海XX有限公司法代表人朱XX为偷逃国家税款,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以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让他人为其虚开南京多家公司的增值税专用发票85份,价税合计人民币780万余元,税额合计人民币107万余元,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至少人民币90余万元税款。2022年7月27日,朱XX经公安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案发后,该公司补缴了上述税款。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第一,朱XX的行为是否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朱XX在经营企业过程中,违反国家税收法规,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法院经审理查明,有同案关系人章XX的供述,涉案发票清单、发票复印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奉贤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涉案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银行转账记录截图,公安机关制作并出具的案发及到案经过等证据证实。朱XX及其辩护人开庭审理过程中对此亦无异议。因此,法院认定朱XX的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第二,朱XX是否具有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朱XX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他能自愿认罪认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依法从宽处理。案发后至本案审理期间,朱XX已补缴国家税款并预缴了罚金款,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综合考虑这些因素,采纳了控辩双方建议对朱XX减轻、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的建议。

整体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朱XX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企业经营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切不可为了一时的利益而触碰法律红线。在税务问题上,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每一笔交易都有真实的业务往来。如果不慎出现问题,要及时主动地向相关部门坦白,并积极补缴税款,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结尾

在这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朱XX最终获得了缓刑的判决结果。这背后离不开李小龙律师的专业辩护。李小龙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自2020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刑事案件近100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处理本案复杂的税务犯罪问题时发挥了重要作用,精准地抓住了朱X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为朱XX争取到了减轻处罚的机会。正是由于多年的执业积累,让他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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