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敏杰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现就职于福建万天律师事务所,是律所合伙人。他以刑事案件辩护为核心,兼顾民商事纠纷处置。这起容留卖淫案中,当事人因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卖淫被提起公诉,案件最大争议焦点在于部分色情服务是否属于刑法意义上的“卖淫”,以及对应收入是否应计入犯罪获利。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较少,且存在两大不利情节:一是当事人属于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二是当事人前期翻供,不构成坦白,从轻空间极为有限。而关键缺失的证据是能证明部分色情服务不属于刑法卖淫范畴的依据。
曾敏杰律师介入后,围绕定性边界、非法获利计算、量刑情节展开专业辩护。他依据司法解释与司法裁判规则,明确非进入式色情服务不属于刑法卖淫范畴,该部分收入依法不应计入犯罪获利。在庭审中,他明确提出案涉部分项目属于非进入式色情服务,在立法未明确规定为犯罪的前提下,应按存疑有利于被告人原则予以扣除,不应作为犯罪获利评价。同时,律师重点引导、固定当庭认罪认罚情节,劝说当事人在庭审终结前如实供述、自愿认罪、接受处罚,依法激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在庭审中,律师提出的证据起到了关键作用。对方可能会对非进入式色情服务不属于卖淫范畴的观点进行反驳,但律师依据相关司法解释和司法裁判规则进行回应。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律师关于获利扣减的关键辩护意见,对非进入式色情服务部分收入予以扣除,最终认定非法获利23万余元。法院同时认定,当事人虽系累犯应从重,且不构成坦白,但当庭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最终以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6万元。
曾敏杰律师在处理这起案件的证据问题上,采取了精准法律定性抗辩、有效扣减非法获利、灵活运用量刑情节的方法论。他依据法律规定和司法裁判规则,对案件中的关键问题进行精准分析和辩护,同时积极引导当事人认罪认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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