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宽律师是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兼主任律师。自2009年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上千件,拥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所在的律所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对本地司法环境和法院判例倾向十分熟悉,能为当事人提供更贴合实际的法律服务。张居宽律师不仅是一名专业的律师,还是中共党员,江苏省律师财税委员会委员,淮安市金融委员会委员,同时具备企业合规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师等多项专业资质,这种多元化的身份使他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时更具优势。
张居宽律师始终坚持“一切以当事人利益为重”的执业理念。他深知当事人对维护自身权利的迫切需求,因此在处理每一个案件时,都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他有着开阔的思路和务实的作风,既善于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又长于综合法律事务的策划。他凭借良好的职业素养和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快速准确地把握具体法律问题的实质,合理有效地预见和处理相关法律风险,赢得了客户的尊重和信赖。
下面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看看张居宽律师是如何运用专业智慧为当事人解决难题的。
在生命权纠纷案中,三原告的亲属乘坐电动三轮车冲入河中溺水身亡,他们认为案涉道路存在安全隐患,相关被告未尽管理职责,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张居宽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配合法院进行现场勘验,围绕事发道路管理者、管理者是否存在过错及责任承担等争议焦点进行充分辩论。最终,法院判决被告XX县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和XX县XX镇人民政府分别赔偿三原告损失36648.13元,为原告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
在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甲公司要求被告乙公司支付融资咨询服务费30万元及违约金。被告辩称《服务协议》并非其真实意思表示,属无效合同,且原告未提供实际服务。张居宽律师作为原告代理律师,在庭审中提交了《服务协议》、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据。虽然最终法院认定案涉《服务协议》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原告未证明已实际履行协议约定服务,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但张居宽律师在整个过程中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尽力为原告争取权益。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要求被告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退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及返还管理费。张居宽律师作为被告代理律师,明确提出被告与原告无直接合同关系、原告非实际施工人等核心抗辩意见,围绕合同相对性、实际施工人认定等关键法律问题展开辩论。他协助法院查明了工程转包链条、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程款支付核对等关键事实。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
如果您在企业合规、建筑工程、公司法、民间借贷纠纷等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或者在刑事、知识产权等领域需要法律帮助,张居宽律师将是您值得信赖的选择。您可以拨打咨询电话,或者添加微信与他联系,律所地址位于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路35号中鑫上城D1605-1606江苏楚珺律师事务所。现在拨打电话,即可享受免费初步案情分析服务。不要让法律问题困扰您,勇敢迈出维权第一步,张居宽律师将为您的权益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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