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案件的定罪往往存在诸多复杂因素,尤其是当轻伤鉴定结果与实际情况存在争议时,如何准确判定犯罪事实成为一大难题。双X故意伤害案便是这样一个典型案例。
双X与邻居聚餐时发生口角,进而引发三次扭打。邻居在第一次扭打落入下风后返回家中持刀返回,再次扭打又落下风,最后在公路上辱骂双X,双方再次扭打。三日后邻居报案,鉴定为轻伤二级。
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的阎乔律师接手此案后,展开了深入分析。阎乔指出,违法现场涉及三处,且三处分别从属不同的法律性质。第一个在家中,双方互殴,违反治安处理条例;第二现场邻居持刀返回,双X有正当防卫的理由;第三现场邻居站在公路上辱骂,邻居涉嫌违法挑唆。由于有三个现场且都有殴打行为,无法认定是哪一个现场造成邻居轻伤二级。
如果是互殴时造成轻伤二级,双X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若是在第二场景,双X属于正当防卫,对方则涉嫌故意伤害的未遂甚至是故意杀人的未遂,这需要认定对方当时的主观故意;若是轻伤二级是第三个现场造成的,邻居也有违法挑唆的事实。但不论是哪一个现场造成的轻伤二级,已经无从考证。根据疑罪从无原则,阎乔认为双X不构成故意伤害。
此外,阎乔还提出,邻居三日后报警验伤,无法认定彼时伤与双X的殴打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也就无法认定双方发生纠纷时伤势是否达到轻伤级别。
经过阎乔与公安机关的沟通,最终公安机关组织调解。双X给付基础医疗费,案件未正式立案。阎乔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对案件细节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原则的灵活运用,成功为当事人化解了司法困境。在他承办的众多案件中,类似这样运用专业知识和逻辑推理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情况并不少见。此次双X故意伤害案的处理结果,再次体现了阎乔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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