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贾X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泰安市某路口,遇到执勤民警检查却未停车接受检查,随后被民警拦停查获。经检验,贾X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43.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公诉机关以危险驾驶罪向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贾X委托了山东泰安金文律师,金文律师自2019年起执业于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她秉持“精细化辩护”理念,迅速投入到案件处理中。
在案件受理阶段,山东泰安金文律师坚持全面接待当事人贾X及其家属,耐心倾听他们的诉求,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她充分告知贾X及其家属诉讼权利、案件办理流程以及可能的法律后果,有效缓解了他们的焦虑情绪,从而建立起信任的委托关系。金文律师凭借自身企业合规专业优势,对这起涉企刑事案件提前预判合规风险,为贾X提供了兼具辩护与合规整改的初步建议。
侦查阶段,山东泰安金文律师积极履行辩护职责,及时会见犯罪嫌疑人贾X。她对贾X进行心理疏导,向其解释法律规定、介绍办案流程以及告知提审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同时,了解案件事实细节,核实证据线索,依法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申请变更强制措施、调取有利证据,全力维护贾X的合法权益,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审查起诉阶段,山东泰安金文律师全面阅卷,与贾X进行证据核实,逐字逐句分析案卷材料,精准识别出证据瑕疵、程序违法等问题。她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提交详实的辩护意见,为后续的庭审辩护做好充分准备。审判阶段,山东泰安金文律师精心制定辩护策略,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核心要点,撰写了逻辑严谨、论证充分的辩护词。庭审中,她精准质证、有力辩论,清晰阐述辩护观点。她提出贾X系初犯偶犯、到案后如实供述构成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饮酒后间隔较长时间驾车社会危害性较小、主动缴纳罚金、家庭需其照料等多项从轻、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贾X构成危险驾驶罪,但对金文律师提出的合理辩护意见全部予以采纳。法院依法判决贾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山东泰安金文律师凭借其专业的辩护能力,获得了泰安市优秀女律师的荣誉,在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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