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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划车致九千余元损失,检察院为何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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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363人看过
交通事故诉讼专业律师 陈晓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7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0910257751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718173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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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丰富的专业经验;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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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3年7月3日晚,在北京朝阳区某小区门口,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但最终,检察院却对张X做出了不起诉决定。这背后究竟有着怎样的考量?
酒后划车致九千余元损失,检察院为何不起诉?

案件背景

当晚,张X和同事喝完酒,在回家路上被停在路边的机动车绊倒。在酒精作用下,他用钥匙划伤了停靠在附近的14辆机动车。经价格鉴定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被划伤机动车损失价格总计18865元。不过,张X及其家属积极行动,不仅赔偿了车辆损失,还承担了车主因修车产生的交通、误工等费用,共计支付赔偿款48414.19元。车主们看到张X及其家属的认错态度后,全部表示原谅张X,并自愿出具了谅解书。同时,张X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张X主观上是否有破坏公共秩序的故意

张X的讯问笔录显示,他是在醉酒状态下,因被机动车绊倒,在非理性状态下划伤车辆。他主观上没有损害他人财物、违反社会公共秩序的直接故意。当时他意识不清醒,认知程度降低,对自身行为的控制力减弱,无法正确认识划伤车辆行为的危害及后果。直到公安机关出示监控视频,他才了解当晚自己的所作所为,并当即表示后悔,还积极赔偿受害人损失。法院认为,张X主观方面恶性极低,并无严重社会危害性。

焦点二:张X的行为是否严重破坏公共秩序

虽然案件发生在公共场所,但案发时间是夜晚,行人较少,相对僻静和封闭。而且,受害车辆停放地并非规定的停车位,而是占用了道路,这一事件是多种偶然因素结合的结果,并非张X多次、经常作案。实际上,张X的行为未引发其他破坏公共秩序的严重后果。法院认定,从客观方面看,张X虽有毁损他人财物行为,但并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

焦点三:张X造成的危害后果是否已消除

经统计,被划伤的车虽有14辆,但财产损失价值较小,受损机动车仍可正常行驶,未破坏机动车使用功能,也未危害到驾驶人和乘车人的安全。案发后,张X及其家属积极赔偿车主全部损失,并赔礼道歉,获得了车主的谅解。这表明张X造成的物质损害已挽回,社会危害后果和矛盾已修复和化解。法院认为,张X的行为社会危害性极低。

判决结果

基于以上各点,检察院最终对张X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在生活中,饮酒要适量,避免因醉酒做出不理智的行为。如果不幸发生了类似损害他人财物的情况,要及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积极主动地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争取获得谅解。同时,要保持良好的认错态度,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结尾

本案中,张X最终获得不起诉决定,这一结果的背后离不开陈晓伟律师的专业辩护。陈晓伟律师自200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独立办理453件刑事案件。他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在处理本案时,他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从张X的主观故意、行为的客观影响以及危害后果的消除等方面进行了有力辩护。正是他多年的执业经验和对案件的深入研究,才让他能在本案中找到突破口,为张X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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