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原告A与被告A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资支付及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产生争议。原告A申请仲裁被驳回全部请求后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及绩效工资等。一审法院支持了原告A部分诉请,被告A不服上诉,主张原告A自行脱岗离职,双方劳动关系早于一审认定时间终止,不应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
此时案件进入二审阶段,杨国鹏面临着要应对被告A上诉理由并维护一审胜诉结果的客观约束。杨国鹏,2012年开始执业,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擅长处理劳动争议类案件。他精准梳理案件核心争议点,围绕劳动关系存续的关键事实,收集并提交入职记录、工资结算凭证、个税申报记录、返岗通知等证据。同时,针对被告A二审提交的新证据及上诉理由,及时作出专业质证和抗辩。
这么做的理由是为了准确认定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以及应对被告A的上诉主张。通过这些证据和抗辩,可以证明原告A与被告A之间的劳动关系实际情况,以及被告A应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法定情形。
经过杨国鹏的努力,二审法院经审理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驳回被告A的全部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判令被告A向原告A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并承担一、二审案件受理费。
本案从仲裁败诉到二审维持原判的关键,在于杨国鹏律师在仲裁及诉讼全程精准梳理争议点,围绕关键事实收集证据,并针对上诉理由进行专业抗辩。这种方法紧扣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有效应对各个程序阶段的挑战,在劳动争议类案件的处理中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