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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刑交叉领域:债权变更中的专业突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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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2 · 1895人看过
债务债权专业律师 杨国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504人 执业14年
律所: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13201210648747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160020403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杨国鹏律师 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主任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9年公司运营法律实务和律师的工作经历,擅长民商刑事、经济纠纷的诉讼及非诉讼代理,在公司运营治理、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保护、不正当竞争等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能够在公司治理风险、股权激励、资本运作实施等方面,准确把握客户需求,系统识别法律风险。拥有多年诉讼经验,诉讼案件类型多,业务地域广,为客户提供法律领域的专业服务。 先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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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杨国鹏律师深耕民商刑交叉领域,凭借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成功协助委托人完成债权主体变更,为委托人后续债权执行扫清障碍。
民商刑交叉领域:债权变更中的专业突围

案件基本情况

某金融机构与多名被执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诉讼,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支付借款本金及罚息,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金融机构将债权转让给【申请人A】,【申请人A】履行通知义务后,需办理申请执行人变更手续,遂委托自2012年开始执业的杨国鹏律师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杨国鹏律师在多年执业中积累了深厚的法律实务经验,面对此案,他深知程序把控的重要性。

证据梳理与提交

杨国鹏是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具备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他仔细审查案件,翻到债权转让协议的具体条款,对比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催收公告的发布时间和内容,还认真核实了债权转让确认函的真实性。他围绕债权转让的合法性、有效性,收集并提交了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债权转让确认函等关键证据,充分证明【申请人A】已合法取得案涉债权,且债权转让事宜已通知各被执行人,满足法院裁定变更的法定要件。

实现债权主体合法变更

自创立融亦融律师事务所以来,杨国鹏始终保持年均承办案件逾百件的办案强度,累计代理案件量已超1300件。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他熟练掌握执行异议及申请执行人变更的法定程序和要求,精准梳理案件材料,确保申请手续符合法律规定,提高了案件办理效率。最终,法院经审理裁定变更【申请人A】为该案的申请执行人,成功协助委托人完成了债权主体的合法衔接,为委托人后续通过执行程序实现债权扫清了程序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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