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借贷关系里,保证人为债务提供担保是很常见的事儿。当债权人权益受到侵害,只起诉债权人而不起诉保证人时,保证期间该怎么算就成了个让人头疼的问题。这保证期间的计算可直接影响到保证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也关系着债权人能不能顺利实现债权。很多人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一头雾水,不知道该如何应对。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只起诉债权人时保证期间的计算问题。
一、保证期间的基本概念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比如,甲向乙借款,丙为保证人,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若未约定保证期间,那么保证期间就是借款到期后的六个月。
二、只起诉债权人时保证期间的一般规则
当债权人只起诉债权人而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时,保证期间按原约定或法定的期间计算。若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依法定方式主张权利,保证人就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比如,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满后六个月,在这六个月内债权人只起诉了债务人,没对保证人有任何主张,过了这六个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就免除了。
三、计算保证期间的注意事项
要准确计算保证期间,得明确主债务履行期限。如果主债务履行期限不明确,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但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保证期间从这个合理准备时间届满时开始计算。比如,甲借给乙钱,没约定还款时间,甲在某一天要求乙一个月内还款,那么一个月后开始计算保证期间。另外,若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四、保证期间计算错误的后果
要是保证期间计算错误,可能让债权人错过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时机,导致债权无法得到充分保障。比如债权人以为保证期间还没到,实际已经过了,这时再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保证人就有权拒绝。所以准确计算保证期间很重要,债权人要多留意。
保证期间计算清楚后,后续还可能出现保证人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责任,或者债务人与保证人相互推诿的情况。这些问题处理起来可复杂了,一不小心就可能让自己的权益受损。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应对保证人的拒绝,怎么进一步维护自己的债权。有专业律师帮忙,能让你在债权纠纷中少走弯路,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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