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先生是个农民。那天,他驾驶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沿省道行驶,在一个路段与过路的行人相撞,导致两人受伤,车辆也有损坏。交警认定他负事故全部责任,其中一名伤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杨先生起初觉得自己只是不小心,赔点钱就没事了,没把事情想得太严重。
然而,叶县检察院以交通肇事罪对杨先生提起公诉。杨先生慌了,自己尝试和死者家属沟通赔偿,可对方要求的赔偿数额太高,他根本拿不出那么多钱,双方陷入僵局,杨先生越来越焦虑,开始自我怀疑,觉得自己是不是真的要坐牢了。
在朋友的介绍下,杨先生找到了河南金豫律师事务所的肖国超律师。肖国超律师2021年执业至今,承办过数百件案件。
肖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杨先生在事故发生后,在公安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前,随同被害人一起赶往医院。这个细节很多人都没在意,但肖律师觉得这很关键。
肖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策略,指导杨先生收集自己积极救助伤者的证据,比如医院的就诊记录、当时同行人员的证人证言等。同时,肖律师也积极和死者家属沟通,希望能达成赔偿协议。
庭审中,检察院认为杨先生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肖律师则提出,杨先生在事故发生后积极救助伤者,虽然到案后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不能构成自首,但他的救助行为应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而且杨先生的亲属已经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取得了对方的谅解。
最终,法院认为杨先生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一人死亡,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但考虑到杨先生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亲属赔偿了被害人近亲属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系初犯,自愿认罪、悔罪,宣告缓刑对所在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适用缓刑不致危害社会,判处杨先生有期徒刑X年,缓刑X年。听到判决结果,杨先生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瞬间放松,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发生事故后要积极救助伤者,这可能成为从轻处罚的情节。第二,及时和对方沟通赔偿事宜,争取取得谅解。
发生事故后不要心存侥幸,要积极面对。在这个案子里,肖国超律师抓住了杨先生积极救助伤者这个被忽略的细节,为杨先生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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