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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风险与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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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1 · 1922人看过
知识产权保护专业律师 王丹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32人 执业5年
律所:江苏大仁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620211128576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962930067
代表案例:8个
律师优势:;本所实行团队负责制,在团队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根据业务的特点和需要,能迅速地组成一个强劲的律师团,以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向客户提供合法、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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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法庭上,原告佛山市某电气有限公司要求被告南通某置业有限公司拆除已交付或正在建设项目中的侵权产品,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24万元。面对这一局面,江苏大仁律师事务所的王丹律师,凭借其理工科与法学复合背景及专利代理师资格证,在知识产权与民商事领域展现出专业能力。她从合法来源抗辩等方向入手,成功为被告化解危机。
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风险与应对

商标权纠纷中,存在合法来源举证不足的风险。原告百公司起诉被告XX公司,称其在开发的小区工程中使用带有“南通松”标识的开关面板,构成销售侵权商品行为,要求拆除侵权产品并赔偿24万元。一审法院认定XX公司不构成侵权,原告不服上诉。王丹律师代表XX公司提出抗辩,指出XX公司是发包人,采用“包工包料”方式发包工程,未唯一指定被诉侵权产品,且主观无过错,已尽审查注意义务。二审法院虽认定XX公司构成“销售”侵权商品,但支持了合法来源抗辩,免除其赔偿责任及已交付产品拆除义务。王丹律师通过充分举证和论证,避免了XX公司的巨额损失。王丹律师自2021年执业以来,主攻专利商标外观设计侵权诉讼等知识产权领域。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案件里,易忽视关键部位设计差异。原告睿公司起诉被告XX厂和南电商公司,称其生产、销售的“中空透气坐垫”侵害其外观设计专利权,要求停止侵权、销毁库存及模具,并赔偿82万元。王丹律师代表XX厂抗辩,指出被诉侵权产品与涉案专利在坐垫前端中部设计有明显区别,涉案专利为梯形状拱起,被诉侵权产品为凹陷设计,该区别对整体视觉效果影响显著。一审法院采纳抗辩观点,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睿公司上诉,王丹律师在二审坚持不侵权抗辩,还提出现有设计抗辩和合法来源抗辩。二审法院维持原判,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王丹律师精准分析侵权比对,构建多维度抗辩策略,为XX厂避免了重大损失。

企业在面对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时,建议注重证据收集与保存,遇到侵权指控时,及时寻找专业律师,从合法来源、设计差异等多方面进行抗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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