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起涉案金额超5亿元的传销大案中,上诉人面临着沉重的法律困境。一审将此案定性为情节特别严重,上诉人被判处4年实刑,违法所得被认定为30万+。当事人在一审判决后,陷入了极度的无助与迷茫,面对如此庞大复杂的案件和不利的判决结果,他几乎看不到改变现状的希望。
李星星律师在二审阶段介入此案,首次接触案件时,凭借其扎实的专业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立刻开始全面梳理卷宗、鉴定意见、电子数据与同案供述。她迅速发现了三大关键辩点,这成为她维权策略的起点。
在庭审过程中,李星星律师当庭提交了账号流水、转账凭证、证人证言、同案比对笔录等关键证据。她重点论证平台由其他人独资控制、购买软件、制定规则、分配收益,上诉人未参与核心决策、未控制资金、未管理平台,仅负责线下宣传与团队维护,作用显著小于主犯。同时,她还指出鉴定意见存在一人多账号、重复统计层级等瑕疵,不能直接作为定案依据。
李星星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处理过众多复杂案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面对本案中违法所得计算、层级人数认定等棘手问题时,她能够精准判断,依据法律规定和事实证据进行有力辩护。就像在处理其他类似案件时一样,她始终坚持证据裁判原则,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最终,二审法院完全采纳了李星星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上诉人为从犯、具有自首、全额退赃、二审新增退赔等情节,撤销一审量刑,将刑期从四年改判为二年多,违法所得从30万+核减至11万元。这一结果不仅为当事人减轻了刑罚,还减少了违法所得的认定,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自由与财产权益。李星星律师用专业和执着,为当事人带来了转机,让法律的公平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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