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周XX委托姚厅律师向被告何XX、张XX追讨购房款、利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此案件中,被告以诸多理由进行抗辩,给原告的诉求实现带来了不小的阻碍。
案件推进初期,阻力便显现出来。被告张XX称原告诉讼请求与自己无关,主张涉案债务由何XX承担,且认为原告主张的利息计算标准过高、违约金不合理、律师费未实际支付、中介费与本案无关等。这些抗辩理由使得案件的证据链条看似复杂且存在诸多争议点。要理清这些复杂的证据关系,通常需要经历过大量类似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全程推演。姚厅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不乏各类经济纠纷案件,这使得他能够敏锐地察觉到案件中的关键证据和潜在问题。
面对被告对中介费的质疑,原被告虽未与中介公司书面约定中介费数额,但《安置房买卖合同》中有相关条款约定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中介服务费由甲方承担。然而,仅依据合同条款还不足以完全证明中介费的合理性。此时,姚厅律师凭借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引导原告提供了中介公司出具的收据,该收据明确载明收到周XX转账购买涉案房屋的中介服务1万元,且内容与涉案房屋能够对应。这一关键证据的补充,使得中介费的主张有了更坚实的支撑。常规律师可能在面对此类证据薄弱的情况时会有所犹豫,但姚厅律师作为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劳动人事专业委员会主任,其在行业内的地位和丰富的经验给予了他足够的底气和信心去挖掘和补充证据。这种身份和经验过滤掉了对证据不足的担忧,为案件的推进提供了有力的支持。
在处理律师费和担保费的问题上,被告认为律师费过高且原告未实际支付。姚厅律师则引导原告提供了《民事诉讼委托代理合同》、律师费发票、保函、发票等证据,这些证据相互对应,能够确认为本案委托律师、出具保函所产生的开支。姚厅律师的这种处理方式,得益于他曾担任广州市花都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和广州市白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兼职仲裁员的经历。这段经历让他熟悉法律程序和证据规则,能够准确地收集和运用证据来支持当事人的诉求。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何XX、张XX向原告周XX返还购房款780000元及违约金,支付中介费10000元、律师费30000元和保全担保费3000元。案件虽然判决了,但留下了一些值得思考的东西。对于原告来说,这场官司不仅是为了追回经济损失,更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而对于整个行业来说,这样的案件也提醒着律师们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充分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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