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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诈骗案罚金能降低吗?法院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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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0 · 1350人看过
导读:一个人偷渡到缅甸加入诈骗集团,参与诈骗3600余万元,被指控诈骗罪后,罚金能降低吗?法院最终给出了答案。
跨境诈骗案罚金能降低吗?法院判了!

案件事实背景

2021年4月,被告人蔡X偷渡至缅甸境内,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该集团“超牛组”从事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时间约2个月。这个诈骗集团以“杀猪盘”方式诈骗境内139名被害人共计3600余万元。蔡X于2025年5月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公诉机关指控其构成诈骗罪,系从犯,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同时处以罚金

核心争议点及法院认定

第一,蔡X是否构成诈骗罪

公诉机关认为,蔡X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蔡X对指控无异议。法院经审理查明,蔡X确实参与了诈骗集团的相关工作,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认定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第二,蔡X是否应认定为从犯

公诉机关指出,蔡X系犯罪集团一般参与者,起次要作用,应认定为从犯。蔡X及其辩护人对此无异议。法院根据蔡X在诈骗集团中的实际作用,认定其为从犯,并依法对其减轻处罚

第三,罚金数额是否应降低

辩护人高志博律师提出,蔡X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未领取工资、未参与分赃,无任何违法所得。同时,蔡X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需抚养未满周岁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严重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较高罚金。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蔡X未获利、家庭困难的辩护意见,综合考量后依法判处较低罚金,体现了罪责刑相适应。

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蔡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法律建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在刑事诉讼中,即使被告人对指控的罪名没有异议,也可以通过合理的辩护为自己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对于涉及诈骗等犯罪的被告人,如果自身存在未获利、家庭困难等情况,应及时向辩护人说明,以便辩护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其争取从轻处罚。同时,对于普通民众来说,要提高防范意识,避免陷入诈骗陷阱。

在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中,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对被告人蔡X作出了公正的判决。而高志博律师在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高志博律师自2013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他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有着扎实的法学基础。在本案中,他没有纠结于案件的定性,而是精准抓住“罚金数额”这一关键利益点,为当事人减轻经济负担。同时,他深入调查被告人的家庭情况,将客观困境完整呈现给法庭,实现了法理与情理的结合。正是由于他多年的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才能够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准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判决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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