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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玲律师:本应连带还钱,法院却判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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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0 · 1424人看过
刑事处罚辩护专业律师 李玲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748人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12202311599519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121662666
案例展示:23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李玲律师,现任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盈科所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委员会委员,凤城女律师公共法律服务团成员,泰州市电视台生活有法栏目特邀律师。专注于婚姻家庭、遗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领域内的案件代理和业务理论研究。 执业以来,致力于通过合规体系为客户规避风险,通过诉讼技术为客户化解矛盾,代理或处理大量重大案件/项目。李律师拥有夯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能够从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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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原告廖XX以为签了协议,就能让钱XX为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可最后法院却认定钱XX不是债务人,驳回了廖XX要求钱XX担责的诉求。这反转,实在让人意想不到。
李玲律师:本应连带还钱,法院却判无责

案件基本事实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原告廖XX住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被告钱XX来自江苏省泰兴市。2018年9月,廖XX和钱XX签订了《长沙市XXX幼儿园股权转让协议》,廖XX支付了转让款。后来因为被告没办理股权变更,幼儿园管理也混乱,廖XX又和顾XX签订了退股协议及还款协议,但顾XX没履行。于是,廖XX就起诉,要求钱XX对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还让四被告共同承担律师费诉讼费用

双方的诉求和各自理由

原告廖XX

他主张自己和钱XX签了股权转让协议,付了钱,之后又和顾XX签了退股和还款协议。但顾XX没履约,所以钱XX要对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四被告一起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被告钱XX

李玲律师接受钱XX委托后,制定了“三层抗辩”策略。第一层,认为股权转让协议因违法而无效。因为幼儿园是非营利性民办单位,无股权结构,协议约定转让股权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第二层,钱XX只是代持人加执行者。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明廖XX知道钱XX是受顾XX指令签协议,钱XX收到转让款后就转给了案外人,没实际占有或使用。《代持股份协议》也明确幼儿园是顾XX全额出资,钱XX仅代持。第三层,案涉款项已由实际债务人超额返还。顾XX委托多人向廖XX转账,金额远超约定的股权总价。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李玲律师团队全面核查了2018年至2023年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协议文件。其中,款项流向凭证和代持协议成了关键证据。这些证据显示,钱XX收到转让款后马上转给了顾XX指定的案外人,而且有代持协议证明钱XX只是代持。庭审中,李玲律师强调钱XX无过错无获益,仅代转款项,退股协议只约束顾XX和原告。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认定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名为股权、实为民间借贷,且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根据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和代持协议等证据,认定钱XX不是实际债务人,只是代持人。又因为顾XX委托多人转账的金额超过了约定的股权总价,所以即使按民间借贷算,实际债务人顾XX也已超额还款。因此,法院不支持廖XX要求钱XX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确认借贷双方为廖XX与顾XX,钱XX非债务人,驳回原告要求钱XX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判决顾XX、江苏XXX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借款本金及利息,承担保申请费、担保服务费,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和顾XX方按比例承担。这个案子由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的李玲律师代理

法律建议

在涉及合同签订时,一定要仔细审查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签订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合同。在交易过程中,要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涉及代持等情况,要签订明确的代持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结尾

在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李玲律师凭借精准的法律分析和充分的证据论证,成功让法院认定钱XX不是责任主体,避免了钱XX承担高额的连带还款责任。李玲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处理案件超300件,其中刑事纠纷离婚纠纷案件就分别超150件和100件。她有着中国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本案复杂的法律关系时格外从容。正是多年积累的经验和对案件的认真钻研,让她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制定出有效的辩护策略。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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