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X的儿子李X开着这辆车,通过顺风车平台搭载了两名乘客。之后他们协商线下付款,还取消了订单。结果半路上发生了交通事故,车辆受损,路灯杆也被损坏了。事故发生后,XX保险公司却以“车辆改变使用性质用于营运,危险程度显著增加”为由,拒绝理赔,还要求张X签署放弃理赔确认书。这可把张X气坏了,自己明明买了保险,出了事却得不到赔偿,这哪能行?于是,张X委托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提起诉讼,要求保险公司赔付车辆损失89200元、路灯修复费10800元以及评估费、诉讼费。
这起案件的核心争议点在于,李X用顺风车平台搭载乘客的行为,到底有没有改变车辆非营业的使用性质,保险公司能不能据此免责。在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认为李X的行为属于营运,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还对车辆损失评估价格和路灯修复费提出了异议。
马学兵律师深入分析案件,构建了核心辩护逻辑。首先,顺风车本质是互助拼车、分摊通勤成本,和以盈利为目的的网约车营运有本质区别。李X接单的时间和路线都和上下班通勤高度契合,并没有改变车辆非营业的属性。其次,事故当天虽然取消了平台订单,但还是按原行程接送乘客,没有超出合理的通勤范围,也不会让车辆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最后,车辆损失评估程序合法,评估机构也具备相应资质,评估结论应该作为定损依据。
最终,法院采纳了马学兵律师的核心意见,判决XX保险公司支付车辆损失75820元及评估费5500元,累计获赔8万余元,路灯修复费因为法律关系不同,建议另行主张。这个案子由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的马学兵律师代理。
马学兵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虽然执业时间不算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其中成功办理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相关案件290余件,尤其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纠纷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占比约45%。他服务于台州地区,凭借深厚的法学功底和出色的办案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还获得了多项荣誉,比如收到当事人赠送的荣誉锦旗5面,连续两年荣获浙江新台州律师事务所年度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从这个案子可以看出,在保险理赔时,很多时候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对于条款的理解会有分歧。作为投保人,在遇到保险公司不合理拒赔时,不要轻易放弃自己的权益。一定要保存好相关的证据,像这次案件中的顺风车接单记录、行程信息等,这些都能证明自己的行为没有改变车辆使用性质。同时,在购买保险时,也要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免责情形等重要内容,避免之后出现纠纷。
这起车辆保险合同纠纷案件,最终张X在马学兵律师的帮助下,成功获得了赔偿,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马学兵律师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学专业,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他的执业之路奠定了坚实基础。执业的这些年里,他承办了大量保险理赔相关案件,对保险合同纠纷的处理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正是因为他对法律条文的精准解读和对案件细节的极致把控,才能在这起案件中找准关键突破口,打破保险公司的拒赔壁垒。本案中那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恰恰是他被评为律所先进工作者时就被同行公认的敏锐之处。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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