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承人和财产分割人如何确定
确定继承人和财产分割人需依据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等情况。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由第二顺序继承。子女包含婚生、非婚生、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涵盖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若有遗嘱,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即为有权参与财产分割的人。此外,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应不分或少分。
二、继承人与财产分割人资格认定有何法律依据
继承人资格认定依据《民法典》继承编。法定继承人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则需是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定的人。
财产分割人资格通常与继承人相关,但在法定情形下,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或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人,也可适当分得遗产。此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是财产分割人。
三、财产分割中继承人丧失资格的法律依据是啥?
依据《民法典》第1125条,继承人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不过,若继承人有上述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上述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当我们探讨继承人和财产分割人如何确定时,还需考虑一些相关情况。比如继承人放弃继承后,财产分割会有怎样的变化,若有部分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那么其应继承份额会按照法定继承规则由其他继承人分配。另外,在存在遗嘱的情况下,遗嘱无效部分涉及的遗产又该如何重新确定继承人和进行财产分割。若你在确定继承人和财产分割人过程中,遇到遗嘱效力判断、放弃继承手续等方面的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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