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A经司法程序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配偶作为法定代理人,面临着追讨被告A拖欠借款的难题。原告A早在2017年就分两次向被告A转账一百余万元,被告A虽偿还部分款项,但仍欠90万。2020年被告A出具《借条》确认欠款及分期还款计划,然而还款期限届满却未履行任何一期义务。法定代理人在多次催告无果后,于[具体时间]委托广东国晖(南宁)律师事务所的吴震律师代理此案。
吴震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已逾6000多件,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经验丰富。面对此案,吴震律师深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权益保护的重要性,以及投资转借贷事实认定和分期还款违约处理的复杂性。他第一时间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决定从固定借贷关系证据入手。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时间节点至关重要。被告A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消极应对诉讼。吴震律师熟悉民事诉讼程序规则,在紧张的庭审准备期内采取了高效的策略。他迅速整理并向法庭提交了银行转账记录、《借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司法判决书、法定代理人身份证明等完整证据材料。按照普通代理,可能会因证据准备不充分或对被告消极态度应对不当,导致案件审理陷入僵局。而吴震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在庭审中清晰阐述事实与法律依据,充分利用《民法典》关于合同解除、民间借贷及监护制度相关规定,主张因被告A迟延履行主要债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原告A有权解除借款合同并要求一次性返还全部借款本金及逾期利息。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吴震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确认案涉借款合同解除,被告A向原告A返还借款本金90万元,并按照起诉时一年期LPR(年利率3.85%)分段计算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一万余元全部由被告A承担。
不过,本案虽已胜诉,但执行环节尚需推进。吴震律师告知法定代理人,若被告A在执行阶段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可通过法律程序对其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为当事人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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