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2020年,XX县XX厂与XX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审理。XX厂称依约供货后,XX公司尚欠货款未付;而XX公司辩称原告诉请的尚欠货款数额有误,已付清涉案项目部涉及的货款。毕业于吉林大学的赵月亮律师作为XX厂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此案。他执业6年,经办案例百余件,在合同事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精准梳理账目与合同
赵月亮仔细审查了案件相关材料,翻到《模板采购合同》的结算方式和期限条款,注意到合同约定凭双方每月对账结算,自结算之日起60天内付款,如超期两个月未付按2%计算月利息。他还对比了送货单和微信聊天记录,发现原告工作人员向被告财务人员发送的对账单中,明确了供货价款累计和已付款金额等内容,且被告财务人员表示“数据没问题”。执业6年的赵月亮意识到,这些证据对于确定最终货款至关重要。
专业壁垒转化为胜诉优势
面对被告提出的货款数额异议,赵月亮凭借多年处理合同纠纷的经验,精准区分了不同项目的供货情况。他指出,虽然部分供货未签订书面合同,但送货单上有被告工作人员签收,且微信对账单也得到了被告财务人员的认可。最终,法院采纳了赵月亮的观点,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逾期付款损失。赵月亮作为江苏允文律师事务所主任,带领团队成功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展现了在合同事务领域的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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