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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损理赔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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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9 · 1383人看过
交通保险索赔专业律师 俊联-李娟娟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2年
律所: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201201411763463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5602015399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经天津市司法局批准成立于2020年6月4日,律所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海景七路1937号。 正所谓专业见长、专业取胜,俊联业务能力见长于劳动争议,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债权债务,合同纠纷等民商法律领域。未来也将以专业立所,目标定位于专业强所,致力于将法律服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俊联秉承专业的律师执业能力立信于心、忠于委托。求法律之公,勤勉尽责,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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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讲述了薛XX因交通事故向XX公司申请保险理赔遭拒的案件。XX公司对车损评估金额有异议并上诉。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李娟娟律师为薛XX代理,通过对证据链的稳固和对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最终使法院维持原判,薛XX获316241元赔偿。
交通事故车损理赔之争

薛XX接到立案通知时,心情既紧张又期待。此次交通事故给他带来了不小的损失,他希望能通过法律途径从XX公司获得应有的赔偿。他委托了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的李娟娟律师为其代理此案。李娟娟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合同纠纷等案件。

一审中,XX公司对薛XX起诉主张的车辆损失不予认可,申请法院重新评估。一审法院依法委托天津XX公司对车损进行评估为313700元。李娟娟律师此前处理过类似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案,深知证据的重要性。她协助薛XX收集了车辆投保情况、事故责任认定、施救费发票、医疗费票据等一系列证据。

对于XX公司提出评估数额过高、扣减残值数额过低等异议,李娟娟律师指出评估结论是法院依法委托具备鉴定资质的专业机构作出的,XX公司并未提出直接充分的证据予以推翻或否定。当XX公司当庭申请对因果关系进行鉴定时,李娟娟律师依据法律规定,指出XX公司在申请重新评估时未一并提出,且在鉴定过程中也未提出,其再次申请既不合理又超出法定期限,最终法院未准许XX公司的该项鉴定申请。

在施救费和医疗费方面,XX公司虽提出异议,但李娟娟律师提供的相关发票和证据让法院支持了薛XX的诉求。一审法院判决XX公司赔偿薛XX车辆损失、施救费、医疗费合计316241元。

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双方均未提交新证据。李娟娟律师凭借在一审中构建的稳固证据链,再次强调评估报告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最终,法院认为案涉车辆损失系一审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后确定,一审判决据此认定车损数额并无不当,驳回了XX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李娟娟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她精准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通过对证据的有效收集和运用,成功维护了薛XX的合法权益。她是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主任、党支部书记等,还获得过2021年度滨海新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2025年天津市滨海新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是当之无愧的省优秀刑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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