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基本信息
20XX年,从事外墙保温施工的原告承接某疾控中心业务用房外墙保温工程,完工结算后仍有525500元工程款未收到。案涉工程由郑某挂靠四川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易X参与工程财务管理。许青山律师执业从2019年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他接手此案后,开始了细致的调查工作。
办案核心策略
许青山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法学专业,系统的法学教育让他在处理案件时逻辑清晰。他首先着手固定核心证据,翻到施工合同、结算清单等资料,锁定了工程量、总价款等关键事实。接着,通过查看中标文件、财务付款审批资料等,厘清了项目的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及共同管理主体。许青山以《民法典》《建筑法》及建设工程司法解释为依据,主张合同虽无效但工程合格应参照结算付款,明确实际施工人的付款责任。同时,他追加易X为被告,扩大责任主体范围,还明确了利息起算点与计算标准。
庭审焦点抗辩与成果
在庭审中,许青山凭借多年的实务经验,围绕合同效力、付款条件成就、责任主体认定、利息计算等争议焦点,进行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最终,法院认定郑某、易X为实际施工人,应承担付款责任,判决他们限期支付原告工程款及相应利息,驳回原告对建筑公司的诉讼请求。许青山律师通过精准的办案思路和专业的庭审表现,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也体现了他在建设工程纠纷领域深耕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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