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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刑案等多领域纠纷,吴绍俊律师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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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8 · 1650人看过
刑事犯罪辩护专业律师 吴绍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律所:四川通慧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108202010205963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8981256252
代表案例:-
律师优势:有团队,主任律师,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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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起案件中,律师成果各不相同:买卖合同纠纷里,被告用假名交易导致时效争议,律师推翻一审判决追回货款;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存疑不起诉;委托合同案涉刑民交叉,驳回原告诉请;保险人代位求偿案中代理上诉,驳回重复起诉。证据梳理与法律论证贯穿其中,最终保障了当事人权益。
买卖合同、刑案等多领域纠纷,吴绍俊律师如何维权?

近日,四川通慧律师事务所的吴绍俊律师代理的多起不同类型案件顺利办结,当事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这些案件分别涉及买卖合同刑事犯罪委托合同以及保险人代位求偿等领域,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双方就货款支付及诉讼时效问题存争议。我方当事人作为农资经销主体,与被告有多年供货合作,被告却长期用假名签署欠款和收货单据,拖欠多笔货款。一审时,被告以诉讼时效届满抗辩,法院判决驳回我方当事人诉求。而我方认为被告假名交易使当事人无法获取其真实身份,多次维权受阻,诉讼时效应重新计算。

接受委托后,吴绍俊律师结合自身四川的办案经验,迅速梳理案件证据。针对一审关于诉讼时效的认定,从两个关键维度突破。一是指出被告假名交易导致当事人因客观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符合诉讼时效中止情形,诉讼时效应从当事人明确被告身份时起算;二是固定欠款事实证据,核对欠款凭证、送货单据和通话记录,确认欠款事实清晰。二审中,围绕“诉讼时效未届满”“欠款事实成立”提交证据,阐述法律意见。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吴绍俊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一审判决,判令被告偿还全部货款及利息,承担诉讼费用,当事人权益得到全面支持。这一结果不仅解决了当事人的困扰,也为同类纠纷处理提供了参考。

涉嫌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刑事案件中,当事人是进出口贸易公司法代表人,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公安机关认定其代理进口业务中提供海关缴款书用于抵扣税款,涉及税额超44万元,非法获利8000余元。吴绍俊律师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卷,审查证据发现无法证明当事人有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补充侦查意见,两次补充侦查后关键证据仍不足;并向检察机关提交法律意见,阐明不符合起诉条件

最终,检察机关采纳律师意见,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刑事追诉程序终结,企业经营未受影响。这既维护了当事人个人权益,也保护了企业。

委托合同纠纷案中,委托人因代收学员入学服务费用被付款方起诉要求返还。原告称委托人未兑现入学承诺,而本案核心争议是合同主体认定及款项是否涉刑。吴绍俊律师接收委托后,调取相关材料,核实委托人是公司员工,代收是职务行为,款项已转交公司法定代表人,与原告无独立委托合同关系。又发现案涉款项对应的入学服务事宜因公司法定代表人涉嫌诈骗罪被立案侦查,据此提出驳回起诉、移送公安处理的抗辩意见。庭审中,围绕主体不适格和款项涉刑焦点,结合法律依据说服法庭。

法院最终采纳律师意见,裁定驳回原告起诉,退还受理费,委托人无需担责。此结果避免了委托人卷入无关债务,节省了诉讼成本。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上诉案中,某保险公司长春公司曾起诉因证据不足被驳回,后以“补强支付凭证”再次起诉获原审法院支持。吴绍俊律师代理深圳公司上诉,主张构成重复起诉。律师精准梳理案情,明确前后两诉当事人、标的、请求一致,前诉已驳回且未上诉、再审被拒;紧扣法律依据,论证支付行为非新事实;强化上诉逻辑,指出原告违背诚信和两审终审原则;庭审中聚焦核心争议阐述法律适用。

二审法院采纳律师意见,裁定撤销原判,驳回起诉,退回诉讼费用,为委托人避免了不当赔付。

吴绍俊律师提醒,遇到买卖合同纠纷时,要注意留存交易方真实身份信息,避免因主体不明陷入维权困境;刑事犯罪案件中,审查起诉阶段是辩护关键;委托合同纠纷需核查是否涉刑,明确合同主体和款项流向;保险代位求偿纠纷要重视程序抗辩,准确界定“新的事实”范围。各类纠纷中,及时咨询专业律师,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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