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司法领域,每一个案件的走向都关乎当事人的自由与未来。当面临复杂的犯罪指控时,专业律师的精准辩护显得尤为重要。在杭州的一起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件中,一位资深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被告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这位律师就是浙江富奥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刑事部主任刘学勤。
刘学勤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为他在各类案件的处理中提供了坚实的基础。2019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胡某伙同他人,以介绍跨国婚姻为诱饵,组织多人以虚假事由骗取出入境证件并前往越南。公诉机关指控胡某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且系多次组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刘学勤律师迅速投入到案件的分析中。他深知,要为胡某争取从轻处罚,必须精准定位辩护要点。凭借多年处理刑事案件的经验,刘学勤律师仔细梳理案件事实,发现胡某未直接参与办理虚假签证及陪同出入境等核心组织行为,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负责在越南介绍相亲对象,作用相对次要。这种对案件细节的敏锐把握,正源于他作为刑事部主任在一线办案中积累的经验和洞察力。
在庭审过程中,刘学勤律师不仅指出胡某在共同犯罪中的次要作用,还积极与公诉人、法院沟通。他充分阐述胡某当庭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且系初犯,此前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同时胡某家属已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3000元,一定程度上弥补了社会危害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这种有效沟通与协商的能力,得益于他曾为杭州市婚调委员会成员、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诉前ODR婚调员的经历,使他在与人交流和协商方面更加得心应手。
法院经审理认为,胡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已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且系共同犯罪。但综合全案事实,法院采纳了刘学勤律师关于胡某系从犯、初犯、认罪认罚及退缴违法所得的辩护意见,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最终判决胡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违法所得3000元予以没收。
刘学勤律师在执业期间处理过几百件各类案件,包括婚姻家事、工伤人损、合同纠纷以及刑事案件等。他始终秉持“责任重于泰山”的执业理念,对于每一件案件都亲力亲为。他深知每一个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财产、自由、声誉甚至生命,必须心怀敬畏,极致认真。在这起案件中,他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辩护策略,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有利判决,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兼顾了对当事人的教育与挽救。这不仅展现了他的专业素养,也为类似案件的办理提供了有益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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