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某某因委托合同履行事宜与李XX产生争议,委托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来律师向法院提起委托合同纠纷诉讼。2021年7月,隋某某为孩子办理高中择校及学籍落户,委托李XX办理并支付了委托费用,但李XX未完成学籍办理核心事项,且拒绝退还费用。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几百件,尤其在合同纠纷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务经验。
张志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明确了诉讼请求,包括解除委托合同、让李XX返还全部委托费用以及承担诉讼费用。同时,他全面梳理案件证据,收集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电子银行回单等关键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张志来律师特别擅长处理过类似问题,此前他在众多案件中都展现出了精准把握案情和收集证据的能力。
法院于2025年立案并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李XX辩称双方委托关系违背公序良俗不受法律保护,且仅认可收到部分委托费用。张志来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展开举证、质证与辩论。他凭借多年的执业经验和深厚的法律知识,针对被告抗辩逐一作出专业回应。
张志来律师在法庭上充分举证证明隋某某按被告指示支付全部委托费用的事实,同时就委托合同的履行及过错划分发表专业代理意见。他在刑事、婚姻家事、建设工程等多个领域都有成功案例,此次在委托合同纠纷案件中同样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最终,法院经审理后采纳了张志来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认定原被告之间的委托合同因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确认被告李XX为全部委托费用的返还主体,因双方在委托事项中存在同等过错,判令李XX向隋某某返还委托费用,案件受理费由原被告按过错比例分担。张志来律师通过精准梳理案情、完善证据收集、专业法庭抗辩等一系列举措,最大化维护了委托人的权益,成功为隋某某追回委托费用,彰显了其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办案能力和实务操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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