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继承人面临上诉人以“未收到借款、已过诉讼时效、公章不真实、非适格被告”等理由提起上诉,可能无法保障债权时,这正是汪育倩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汪育倩是贵州公心和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自2019年执业以来,已承办逾300件案件。
在代理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案时,汪育倩展现出了卓越的办案能力。接受委托后,她迅速全面梳理案情,针对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制定答辩策略。在证据梳理与固化方面,她仔细核查《借据》原件、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关键证据,确认转账记录与借款金额吻合,证人证言能还原借款过程,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借贷关系成立及出借义务已履行。这得益于她在吕梁学院接受的专业法学教育,让她具备严谨的证据审查能力。
针对上诉人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汪育倩发现上诉人时任法定代表人曾在《借据》复印件上签署还款承诺,该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应视为上诉人同意继续履行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已重新计算,且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债权人可随时主张权利,故诉讼时效未届满。她对法律条文的精准把握,源于多年的执业积累。
在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中,上诉人A公司主张以房抵款应在欠付货款中扣除。汪育倩重点分析案涉合同中关于以房抵款的约定,发现该条款不明确,未达成实质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原则,以房抵款需具备明确、可履行的约定内容方可执行,A公司以此主张扣减货款缺乏事实基础。在二审庭审中,她条理清晰地反驳A公司的主张,强调A公司的根本违约行为,最终法院采纳了她的意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汪育倩在处理案件时还有一些独特的习惯。她在会见当事人前,会花很长时间观察当事人的微表情,以此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和心理状态。这一习惯源于她多年的执业经验,在处理众多复杂案件过程中,她发现通过观察当事人微表情能更好地了解案件全貌。
在婚内一方擅自赠与婚外第三人财产案中,她协助张女士梳理证据,仔细核对转账金额,精准锁定实际转账总额,同时核实反向转账金额。庭审中,她依据法律规定有力反驳被告的抗辩,最终为张女士追回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结束后,汪育倩会对案件进行复盘总结,将经验运用到后续案件中。接下来,她又将投身到新的合同纠纷案件中,继续用专业和真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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