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件背景
原告黄XX和被告马某某原本是同事。2024年9月,被告以资金周转为由,让原告从银行及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给他。原告出于信任,通过中信XX信用卡、武汉XX银行、南京XX、南银XX消费金融等渠道申请贷款,在202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期间,分多笔向被告转账交付借款,实际交付本金近60万元。双方签订了《借款合同》,约定借款金额598000元、期限36个月,但没明确约定利息与违约责任。被告拿到借款后只零星还款,截至2025年5月,累计还款仅8万余元,剩余欠款一直拖欠。原告多次微信催款,被告都以贷款未获批为由拖延。
争议焦点及法院认定
焦点一: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原告认为,自己和被告签订了借款合同,借贷关系真实存在。被告经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未进行答辩。法院经审理认定,虽然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但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案涉借款合同无效。因为套贷转借这种行为扰乱了金融秩序,违反了法律规定,所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
焦点二:欠款金额如何确定
原告向法院提交了借款合同、全部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还款明细、贷款账户待还清单等证据,证明自己实际出借金额以及被告的还款情况。双方在2025年6月10日确认欠款金额为549000元。法院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最终认定被告欠款金额为549000元。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清晰地反映了借贷和还款的全过程,所以法院以此来确定欠款金额。
焦点三:被告是否应承担还款责任
由于借款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被告从原告处取得了借款,就应当返还欠款。法院最终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这是因为被告的行为导致了原告的损失,被告有义务偿还欠款并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判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但因款项来自金融机构套贷,案涉借款合同无效。依据双方确认的549000元欠款金额,结合原告实际还款、被告已偿还款项等事实,最终判决被告全额归还549000元本息,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均由被告承担。
代理律师介绍
这个案子由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的沈杰律师代理。沈杰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3206202210480558,服务地区为江苏南通。他拥有管理学与工学双学士学位,独特的跨学科背景让他在处理案件时优势明显。执业以来,他处理案件300余起,多次主导复杂重大企业维权行动,还成功代理多起标的额超千万的婚姻财产纠纷与遗嘱继承诉讼。他是江苏平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中国法学会会员、南通市律师协会社会公益(法律援助)工作委员会委员,还获得过南通市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论文一等奖。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件可以看出,套贷转借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大家在借款时,一定要谨慎考虑资金来源,避免从金融机构贷款后转借他人,否则可能导致借款合同无效。同时,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要明确约定利息、还款期限等重要条款,保留好相关的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发生纠纷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这起套贷转借的借贷纠纷案件中,沈杰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帮助原告成功追回了54.9万元本息。他通过全面梳理证据,精准把握诉讼策略,规避了法律风险,固定了核心事实。在面对复杂的法律问题和被告缺席审判的情况下,沈杰律师依然能够为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方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的跨学科背景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更加得心应手,无论是从严谨的逻辑分析还是全局的解决方案制定,都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相信在未来,沈杰律师会继续以专业、专心的服务态度,为南通地区的个人与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