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一起因醉酒寻衅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件引发关注。被害人邓某某醉酒后在路口寻衅,无故踢踏被告人杜XX的车辆,双方发生争吵撕打,杜XX致邓某某轻伤二级,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立案。为维护自身权益,杜XX委托了甘肃天水梁小龙律师担任辩护人。
精准锁定核心要点
梁小龙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承办案件逾千件。接手此案后,他深入分析案件事实,精准锁定“被害人重大过错”这一核心辩护点。他仔细查阅被告人供述、多名证人证言及被害人询问笔录,这些证据如同拼图的关键碎片,拼凑出案件的全貌,证实了本案系邓某某醉酒后肆意挑衅、无故踢踏被告人车辆引发,为后续辩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完善证据强化辩护
梁小龙律师深知证据是辩护的关键。他协助被告人收集、整理各类证据,对证据进行分类梳理。在论证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时,他强调杜XX初始停车礼让的行为,通过证据说明其仅因年轻、社会阅历浅,在车辆被损坏后未能理性处理冲突,且撕打过程未使用工具,被害人伤情仅为轻伤二级。对于被告人积极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这一情节,他重点提交医疗费支付凭证、赔偿协议、谅解书等证据,每一份证据都经过仔细核实,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
据理力争实现轻判
庭审中,梁小龙律师围绕辩护思路,充分提交证据、发表辩护意见。他结合法律规定,清晰阐述被告人的从轻、减轻理由。对于被告人主观恶性不深、表现良好,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被告人认罪悔罪态度诚恳,他结合供述记录进行说明;对于被告人监视居住期间表现合规,他也进行了详细阐述。最终,法院采纳了梁小龙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对杜XX作出从轻处罚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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