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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虚假陈述索赔难题与律师专业应对的行业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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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17 · 1270人看过
导读: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徐晓律师,自2006年执业至今,专注证券投资者保护等领域。他承办数千件民商事案,为投资者挽回损失。本文结合其代理的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剖析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作为及对行业的意义。
证券虚假陈述索赔难题与律师专业应对的行业视角

投资者黄X基于对某科技股份公司披露信息的信任购买其股票,后该公司因虚增资产评估值、虚增营业收入等行为被证监会行政处罚,认定构成证券虚假陈述。黄X认为自身投资损失由该公司虚假陈述行为所致,委托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的徐晓律师及胡XX律师作为代理人,将科技公司、资产重组标的公司、证券公司以及会计师事务所一并告上法庭,要求四被告共同赔偿损失共计18,246.83元。

徐晓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案件工作。证券虚假陈述索赔案存在诸多关键难点,如证明投资者损失与被告虚假陈述行为的法律因果关系、将中介机构纳入赔偿主体并要求其承担连带责任、应对被告提出的“投资者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导致”的抗辩等。当事人在这类案件中,常因信息不对称,难以把握案件关键,也不清楚如何收集有力证据。而徐晓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迅速梳理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核心。

为解决案件难点,徐晓律师团队向法院申请调取黄X的完整股票交易记录作为核心证据,并积极推动法院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上海交通大学中国金融研究院,对投资者的损失进行量化核定。在庭审中,徐晓律师有力论证了被告虚假陈述行为的“重大性”以及对投资者决策的“诱导性”,成功援引“推定信赖”原则,确立了交易因果关系。同时,针对各中介机构的过错进行了详细剖析,主张其未尽到勤勉尽责义务,应在其责任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终,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徐晓律师的代理意见及专业机构的《损失核定意见书》。判决认定科技公司的行为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实施日为2014年6月11日,揭露日为2016年12月24日;投资者的损失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交易因果关系;技术公司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承担连带责任;某证券公司因未勤勉尽责,在2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某会计师事务所因存在过错,在15%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法院最终判决被告科技公司赔偿原告黄X投资差额损失18,223.14元及佣金印花税损失23.69元,其余被告在相应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徐晓律师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几乎全部诉讼请求胜诉判决,有效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徐晓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各类民商事案件总计数千件,为数千名投资者挽回投资损失。他长期担任证监会下属的投资者保护机构的公益律师,在证券代表人诉讼及投资者保护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他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根基,秉持“专业深耕、精准赋能”的执业理念,将精力聚焦于证券虚假陈述、投资者权益保护这一核心细分领域。他代理的数知科技、暴风集团等案件被法院选定为示范案件,凭借专业能力获得胜诉,为后续投资者维权确立了清晰标准;参与办理的ST中安案件,更是开创了全国范围内追究资产评估机构连带责任的先河。徐晓律师以其专业能力和负责态度,在证券虚假陈述索赔等案件中为投资者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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