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沧州市,一起看似普通的故意伤害案件却因主角是未成年人而备受关注。20XX年XX月XX日XX时许,在沧州市新华区百合世嘉小区西门口,刘X因车辆进入小区问题与保安发生口角,此时未成年人郑X骑电动自行车欲驶出小区,与刘X因避让问题发生口角进而打架。最终,郑X脸部受轻微伤,刘X双侧肋骨骨折,经鉴定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沧州市公安局新华分局以郑X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而郑X的辩护人——河北沧州王艳翠律师也由此踏上了为其辩护之路。
细致阅卷,把握证据全貌
20XX年XX月XX日,王艳翠律师来到新华区检察院提交委托代理手续并开始阅卷。她坐在昏暗的阅卷室,桌上堆满了案件的相关材料。她戴上眼镜,一页一页地翻阅着书证,包括轻伤害案件和解书、赔偿协议履行证明、谅解书等,眼神专注而认真。对于每一份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她都仔细阅读,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还不时在笔记本上记录下关键信息。对于鉴定意见中的司法鉴定意见书,她更是反复研究,分析伤势评定的依据和标准。通过这次全面深入的阅卷,王艳翠律师对案件的证据情况有了清晰的认识。
核实细节,挖掘有利情节
20XX年XX月XX日,王艳翠律师与受援人郑X及其监护人核实案件情况。她亲切地与郑X交谈,让他详细描述案发时的情景,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案件走向的细节。在与监护人交流过程中,她进一步了解郑X的成长环境和平时表现。通过这些细致的核实,王艳翠律师发现郑X系未成年人,且本案事出有因、系偶发案件,案发后已经赔偿受害人且达成了谅解协议。这些情节为王艳翠律师提出对郑X作罪轻辩护,并建议作出不起诉决定提供了有力支撑。
沟通建议,促成不起诉决定
20XX年XX月X日,王艳翠律师与承办人员沟通案件情况,并提交了书面法律意见。她依据自己审查证据和挖掘细节所掌握的情况,向承办人员详细阐述了郑X具有未成年人犯罪、认罪认罚、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初犯、偶犯等情节,认为其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最终,检察院采纳了王艳翠律师的法律意见,决定对郑X不起诉。王艳翠律师凭借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对案件细节的深入挖掘,成功为未成年人郑X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彰显了法律的公正与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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